尊敬的各位长辈、家属:
当前,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趋稳向好,12个设区市已全域转为低风险地区。机构于9月1日收到省民政厅《关于我省逐步稳妥有序恢复养老服务秩序的通知》。依文件精神及指示,即日起,机构将调整出入相关规定,具体如下:
一、长辈入住、离院、返院管理:
1. 长辈确有需要外出且当日返院,须按机构日常规定,填写外出单,注明去处、理由及联系方式等,尽量避免人员密集、复杂区域,并注意个人卫生防护措施。
2. 若21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长辈,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,须在房间内隔离7天无异常,且第6天核酸检测阴性后,可解除隔离。
二、访客管理:
1. 机构实行预约探视制度,进入机构须个人信息登记、体温检测、苏康码及行程码等信息查验;
2. 探视期间,探视人员和老年人须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肢体直接接触。
3. 探视人员须在指定区域进行探视;若探视人员进入到长辈的生活区,则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4. 预约探视人员有以下6种情形之一的,禁止进入机构:
1)15日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;
2)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;
3)体表温度(腋温、耳廓、额头等体表温度)≥ 37.0;
4)有咳嗽、流涕等呼吸道症状;
5)有呕吐、腹泻等消化道症状;
6)有其他疑似症状。
三、员工管理:
1. 工作人员应保持机构、住所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方式,每天进入养老机构时须严格做好体温检测,核验“苏康码”、行程卡等信息,做好消毒及防护。
2. 上下班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加强个人防护,不聚餐、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。
为了更好地保护您和亲友,请不要放松防控工作。外出及探视期间,戴好口罩、做好手部卫生。我们也做好长辈们的健康监测工作,确保一个安全温馨的生活环境。若您需预约外出或有任何其他疑问,请致电机构前台咨询:025-85538999。
祝您生活愉快!
2021年9月2日